敲黑板|别让你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失效,这8个时效期限很重要

2018-12-17 16:54 易库易

银行承兑汇票从承兑付款到实行追索权,每一个权利的行使都是期限的,一旦超过了期限,你拥有的权利就会失效,严重的话,甚至会导致票款无法拿到。所以,小易提醒大家记住各种票据权利的期限。


1、提示付款期限——10天

银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,持票人必须在此期间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,还可以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。

2、银承汇票追索权期限——6个月

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,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,超过此期限,追索权失效。

3、银承汇票再追索权期限——3个月

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,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,再追索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不行使,就会丧失。

4、银承汇票权利期限——2年

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,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2年,在做出说明后,仍然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,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,但是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。

5、银承汇票拒绝承兑期限——3日内

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,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。如果拒绝承兑,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。《票据法》规定,付款人承兑汇票,不得附有条件,承兑附有条件的,视为拒绝承兑。

6、银承汇票公示催告期限——不少于60日

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,3日内发出公告,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,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,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,但不得少于60日。

7、银承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

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,无人申报票据权利,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,有法院作出判决。判决仍需经公告15日后生效。自公告之日起,申请人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。

8、银承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——3日内

《票据法》规定:丢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;或在票据丧失后,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。